宁致远又拿起身边的矿泉水喝了一口。
本来以为,自己对于司法部门的抗议也好、还是像这样的仅仅是逻辑上的臆测也好,真正在开庭的时候能有机会说出来,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都说司法部门是一家人嘛,自己算个什么东西,可以在这么庄重的法庭之上,在这里说的肆无忌惮。
宁致远觉得自己的陈述会被法官打断过无数次,不可能把自己想要表达的东西这么完整的、流畅的表达出来。
可现实情况是,法官并没有打断过他,而是一直盯着他,皱着眉头,带着一种复杂的、但始终保持坚毅的眼神,认真的听着宁致远滔滔不绝地讲述着事件发生的详细经过。
自始至终,法官的眼神都没有出现游离的状况,目光始终专注地直视着宁致远。
朱法官一直专注的盯着宁致远,这也让宁致远对于自己之前的表达以及接下来想要表达的充满了巨大的信心,对宁致远而言这就是一种鼓励。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人的注意力集中程度往往与所接收信息的质量和吸引力是密切相关的。此时如果法官出现了眼神游离的情况,那绝非是毫无缘由的偶然现象,在庭审的场景中,法官眼神的游离很可能表明被告人的证言陈述冗长拖沓,未能精准切中关键要点,从而导致法官的注意力有所分散。
这也让宁致远特别的感激,他突然间觉得,法官还是跟他之前遇到的警察和检察官不同的,法官就是他之前一直对于司法部门是正义的、是严谨的、是神圣的那种幻想,这种幻想,只有在法官这一环节才具象成了现实。
宁致远接着说道:“今天,我站在这里,能够说出自己的想法,且是克服一切的阻碍,外在的、内在的,已经设计好的、事件进程过程中突发的,这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无论我在说什么,法官都没有打断过我,这一点,我心怀感激额。
对于集团,我始终是心怀感恩的,我说的集团的这些,并不是想要凭借自己微弱的力量搞垮集团,而是想让集团能够迷途知返,能够不要为了自己的目的肆意妄为。
每一名员工的背后,都是一个家庭;每一位普通投资者的背后,也有现实的压力。
吸他们的血,就像吹灭别人的蜡烛并不会让自己变的更加光明一样,真的是不道德的,如果自己没有反省的意识,那我希望能有其它的约束,虽然我不一定知道,具体是什么才能对集团的行为造成约束。
但是,如果没有必要的约束,如果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全然不顾自己的行为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对每一个微小个体的、没有话语权的人的影响,这种自由很容易变成放纵而一发不可收拾,甚至忘记了自己作为一个上市集团该有的使命与责任。
真正的自由是做正确的事的自由,是做事情尽量为他人考虑、在利己的时候也能利他而不是损人利己的自由。
随意吸毒那不叫自由,可以控制自己不去沾染毒品才是自由;性伴侣换来换去、薄情寡义、渣男渣女、始乱终弃那不是自由,可以约束自己的欲望那才是自由。为了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磨刀霍霍那不叫自由,愿意放下屠刀立地成佛那才叫自由;
把在集团辛苦付出奉献青春的员工打发走那不叫自由,用一些非常规的手段粉饰自家的财报那也不叫自由,想要用尽一切办法把自己的股票拉高后逢高减持让中小投资者血本无归那也不叫自由,用金钱去干涉权力、去干涉公平正义、去腐化人性也不叫自由。
自由的目的是责任,如果一个人懂得自由,那他就自然的明白自己的终极目的是为大众谋福祉,去成全他人的幸福。
集团做到上市了,就意味着更大的责任,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也慢慢开始推行并重视对上市公司进行ESG评估的意义所在。因为上市公司拥有了无数中小投资的资金来做自己想做的事,通过上市也在融资方面获得了无法想象的各种便利,因此,肩负着更大的责任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因此,所有的上市集团都必须牢记自己的责任。
电影《泰坦尼克号》相信大家都看过,在泰坦尼克号轮船沉没时,人们自发地、主动地让妇女和儿童先走,甚至于许多超级富豪也把生的希望让给了他人,人性的高贵在那时彰显无遗;对别的国家的人性高贵的时刻的介绍并不是崇洋媚外,我们自认为自己的民族是一个伟大的民族,以开放包容的心态像海绵一样去汲取一切人类的智慧成就,是每一个伟大民族本身具有的优秀品质。
熟读历史的和世界战争史的人肯定也知道,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约有600万英国成年男性奔赴战场,其死亡率为12.5%,然而,其中仅仅参加作战的贵族的死亡率就高达20%,据说英国着名贵族学校—伊顿公学的参战贵族子弟伤亡率高达45%,还有3家英国上院贵族在战争中完全灭亡,继承人全部战死。
所以真正的贵族不是财产上的富足,而是精神上的高贵,是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无论面临多么残酷的外界环境,都知道自己肩负的责任是什么。
对于这些本身为贵族且积极参加战争获取和平就算是付出生命也在所不辞的人来讲,即便是一贫如洗,他们依然是贵族。
如果人的一生只是为了追求自我的利益,那么人生难免像陀螺一般,要靠着功名利禄不断鞭策,才能在虚荣和虚空中不断转动。但总有一天你的人生会停摆。
我从小到大都是一个内心极为自卑的人,尤其是到了社会上之后,甚至于是见惯了一些所谓的小权力带来的灯红酒绿、奢靡享受之后,我内心更加的自卑了,这也许是来自贫困山村所以留下来的穷困基因和现实的繁华似锦所造成的强烈反差;
屌丝逆袭是很爽,可那大多数都只存在于人们的思维意淫里面,这些人更多的是普通人,是屌丝人群。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能和犯罪搭上边,等我真正因为不知道而不得不被惩罚的时候,我才反过来去了解法律,这也许就是所谓的‘困而知之’吧;
但是,‘困而知之’的代价是很惨重的,而且人也不能总是通过先去经历苦难和挫折去总结经验,那样太苦,但现实却是,很多像我一样,认知纬度低的人,他们被迫的进行‘困而知之’,并不是他们愿意这样,而是很多时候,家庭条件或者其它因素就限制了他们没有那么多的机会可以‘学而知之’。
等我回过头来看看自己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之后,我发现很多的法律条纹里面都充满了原始复仇的自然正义观念,基本上都是根据客观的结果来决定对行为人的处罚的,丝毫不考虑主观的罪过,这种客观归罪的原则甚至于在日常生活中也极为常见,仿佛也是刻在人们的基因里的;
就像我们小时候,因为自己不小心而摔在了地板上,或是碰上了什么东西,我们的潜意识里第一时间想到的都不是自己的错,而是对方的错,无论这个对方是实实在在的人,亦或是你不小心碰上的地板或是其它物品。怎么能够说明这一点呢?很简单,每当这个时候,大人们哄小孩的方式就是象征性的打一下地板或者其它物品,那小孩就会立马转哭为笑。
可是,我想,法律也是人为制定的对吧,那本身就包含了主观性在里面,既然如此,那我们在判定一位行为人或者说嫌疑人的的时候,那就要既非客观主义至上,亦非主观主义至上,而应该是主客观相统一,也就是说认定犯罪,既要考虑客观上的行为,也要考虑主观上的罪过。
我在看守所里面呆了近一年之久,见过无数的嫌疑人,看到过无数的迷惘和彷徨。社会上大部分人都能接受自己的平庸,但一进入看守所,这种情况就会改变,因为他们为了自己的命运需要充满很多不切实际的幻想和想象。
他们之中不乏很对睿智的人,他们知道我唯一的执念就是要在法庭上把每一位客户跟我之间的资金往来的具体真实情境说清楚,在精神上他们是支持的,丘吉尔说:“没有最终的成功,也没有致命的失败,最可贵的是继续前进的勇气”。
但是,在现实中,他们也不建议我去这么做,他们觉得这很幼稚,根本就是以卵击石,没什么卵用,也就是大家常说的一句网络用语叫做‘然并卵’。
有人说你采取的这个策略,涉及到所谓的真相。但是这个世界并没有真相,人们认为的真相不过是一种偏见或者说是一种阶段性的逻辑。
你所说的真相不过是你自己的主观认识罢了,别人怎么看从你嘴里说的内容那才是赤裸裸的现实,你觉得你在说‘真相’,别人觉得你这是在‘虚构’,你是在胡搅蛮缠想要逃脱法律的制裁。
还有人建议我不要试图跟能决定自己命运的人去争执对抗傻讲道理,这是他在研究历史时好不容易得来的经验智慧。
对错是由强者来裁定的,某种意义上讲这就是客观局势,你根本无法改变,我们都是某种意义上的弱者;
就像自资本市场上摸爬滚打的中小投资者,就像买了魏红集团或者其它上市公司股票的普通投资者,你们今天来不也是想判断下我这件事对于魏红集团来讲是利好消息还是利空消息,然后根据这个以及魏红集团的股价走势来决定你们账户的操作吗?
这个我也懂,可是,你们现在所做的已经是被别人包装过的了,已经是别人让你看到的了,我们为什么会掉入一些陷阱里面,因为布置陷阱的人已经把去陷阱的路以你喜欢的方式,根据你的欲望也好、根据你的偏见也好、根据你愚蠢的执念也好,设计好了,你会心甘情愿的掉进去,任人宰割!
在这里我要替你们说句话,包括我自己在内,我们都是这个丛林法则中的弱者,我们没有信息优势,没有资金优势,没有体系优势,没有资源优势,没有人脉优势......
你能做的,就只能是去观察决定强弱的因素和其改变的契机,就是要去学会听一些你之前不愿意听的,然后把自己第一时间就判定为是什么的这种执念和偏见丢弃掉,否则就是幼稚、天真。
所有的这些建议,我都记在心里,但是,有些道理我并不认同。很多事,总要有人先去做,刚开始做的时候你难免显得很幼稚,难以让人信服。但是,这些并不能成为不去做一件事情的借口,更不是这件事情不值得做或者就算做了也不会成功的理由。
在这里我想说的是,通过我对法律条文的了解和研究,我发现几乎所有的法律条文里都忽视了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一个重要观念,那就是‘不知者不为罪’!
我们对嫌疑人所有的偏见,无非不是来源于这一点的忽视和不在意。
这种事情不少啊,我在监房里就看到了一位老人,是,他确确实实是偷了寺庙里的鱼,可是他是真的不知道那些鱼会那么金贵,他要是知道那么金贵,抓到后又会判那么久,我相信他肯定是不会偷的,最起码是不会偷那些鱼。
这种事情难道会少吗?我想在社会上比比皆是,我们在外面看到的新闻里,太多了,比如有人购买宠物禽鸟,但却不知此鸟是法律意义上的珍稀鸟类;再比如,有人随手就采摘了一颗葡萄,殊不知摘的葡萄是专门供科研用的葡萄,价值连城,就算是把自己的两个肾都卖了那都赔不起。
难道在这些案件之中,检察官在依法进行起诉的时候,都一律不管不顾的认定为都是嫌疑人主观故意的?就因为主观的意图我们无法形成所谓这种可以用来进行判决的“证据”?
这不应该成为我们一点都不去分析主观的原因吧?甚至还要用‘节约司法资源’这样的借口来掩盖在案件侦查和监督确认上的懈怠?
亦或是有些东西,就算是在共识上基本已经达到了常识的程度,就因为它不符合当下可以依法进行判决的所谓的‘证据’的标准,我们就没有了论证的必要?
我们似乎忘记了,共识也许可对可错,但是,如果这个共识达到了常识的程度,那就不需要论证了,因为常识是不需要论证的。
比如,一个很容易让人忽略的常识就是:一家企业的运行,就像是在骑自行车一样,只要你能一直保持前进,那么那些所谓的不平衡的、难以解决的问题,比如什么员工激励呀、销售渠道的凝聚和调动呀、供应链的打造呀、以及与市场消费者的持续沟通反馈呀呀,等等,就都会自然消失;
特别是员工的激励,只有通过企业的快速膨胀才能最有效地解决,魏红集团前期的跑马圈地,像我这样的跟客户有资金往来的事实都是集团默许的,这对于集团而言是‘一箭双雕’,前面也讲过了,这个如意算盘是怎么打的;
至于其它的什么尊重啊、价值啊、什么一家人啊,等等,那都是书生之言,都是面子工程,没有什么实质意义的,谁相信谁就是傻子,或者说,企业拿这个来就是装门面的,或者能骗几个傻子就骗几个傻子,毕竟还是会有一些人愿意沉浸在企业画的大饼里认为无论怎样企业都不会抛弃自己,都会考虑到自己的;
但是,我要说的常识是什么呢,是真正好的企业是不需要内部激励的,只需要维持销售的高速增长就可以了,因为随着销售的扩大,自然会有供不应求的岗位需要和级别提供,只要领导者稍稍施有一点点的关注和公正意识,员工自然都是奋勇向前;
反过来说,一个再健康的企业,一旦在销售收入上略有停滞,或者说遇上了瓶颈甚至还在衰退,且已经到影响到净利润增长的地步了,就如魏红集团现在这样,销售这个是实打实的,不是集团可以闪赚腾挪的,哪怕你有再强的人脉资源、再多的外联公关费用,你都不可能强迫消费者去买你的产品,对吧;
你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就像你可以用一个谎言去掩盖另一个谎言一样,你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来对由营业外收入下滑造成的净利润增长的下滑来进行相应的弥补,就像魏红集团以我为案例来恫吓跟我一样职位的全国的区域经理,赶紧把之前在集团赋予的权力之下跟客户的资金往来拿到集团来应急;
当然,一家上市集团怎么能干这种事呢?干什么事情其实有时候没那么重要,重要的是干的这件事情给它披上什么外衣,这也算曲线救国吧。
披着羊皮的狼总是比露出真实面目的狼更容易也更简单的可以吃到羊,只不过是少了一点狼性;但是,不是所有的狼都把狼性放在第一位的,有的狼为了自己能够生存下去,对任何东西都可以不管不顾的。
这个外衣一披,别说掩盖了真实行为的丑恶,甚至还美化了这个行为本身,更有甚者还把这个行为的本质给颠倒了,既获得了自己想要的利益,还冠上了惩恶扬善的美名;
可是,谎言总归是谎言,你可以用一个谎言去掩盖另一个谎言,但是你用一个谎言去验证一个谎言,得到的也一定还是个谎言。
你可以打着‘反腐’的名义义正言辞的去惩罚一个在你嘴里是亲如一家的一家人,哪怕这个一家人为家里辛苦付出,甚至没有拿到一点家里给的补贴;
然后你说你在其它地方赚的钱也要拿出来,因为是我生了你,是我给你了这个平台和权力,你所有的努力和成就都与我脱离不了关系,不拿?那你试试,看看你的同伴就知道了;
我也有苦衷的,我是要拿这个钱去做高营业外收入来保持自己的净利润增长的,我都活不下去的话,不是会有更多的员工失业了吗?
我这是牺牲少部分人的利益去顾全大局,没办法,现实中,总会存在这样的选择。
集团的领导者总是可以发现被人们忽略的常识的,那就是销售一旦停滞,那必然会有很多原先不存在的问题扑面而来,这会令自己忙于救火而无暇顾及集团的整顿和转机,从而一错再错,所以一个企业最大的问题不是其它,而是营业收入的增长停滞,所以,自己应该有所远虑......
我不知道集团的高层是从什么角度进行远虑的,既然在场的肯定有集团的管理者,那我也提个我自己的建议:涸泽而渔、杀鸡取卵,只会加速灭亡。很多人都把销售当作是一种稳定平衡的东西,认为这个季度多了下个季度就会少,今年多了明年大概率就会少,这是完全错误的,是外行人的思维定式;
事实上,做过快速消费品的人都应该知道,我既然在企业里是勤勤恳恳的工作了将近七年的时间,那理应也会知道,正确解决营业收入瓶颈的理念,有且只有一个,那就是‘增长本身会带来增长’,因为增长意味着新的市场、新的合作关系、新的渠道方式和新的销售信心;
而且产品本身的铺开是最好的营销宣传方式,它能够带来新增的消费体验和重复购买,我希望集团的高层管理者可以对标自己所采取的行为,是不是处于这一理念,还是与这一理念背道而驰。
当然,这些仅基于集团是真的站在消费者的角度上考虑,是真的想基业长青,是真的想做成口口声声宣称的‘百年品牌’,如果真实的意图只是‘挂羊头卖狗肉’,就像现在在座的大家都会想着我又不知道这个家伙内心到底是怎么想的一样,真实的意图只有高层管理者自己心里清楚;
也许口口声声宣称的‘百年品牌’本身并不是目的,而只是他们另一邪恶目的的手段而已,这也不得而知。
或者说如果说集团只是想趁着自己如日中天的时候赶紧在资本市场上捞一笔走人,至于会伤害到谁,是不是一地鸡毛还是鸡毛飞上天,都不管不顾了,那就当我刚刚的建议从来没有说过,毕竟,谁能叫醒一个装睡的人呢?
既然说到管理者了,我不得不吐槽一下,不管你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也好、苦衷也好,对我的这波操作、以及连带的内部的整顿治理,美其名曰‘反腐’实则为‘薅羊毛’,薅的还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人的羊毛,真的是刷新了我对于企业家精神相反的那面的认知;
先不说你看喊得口号跟你的行为之间到底有多少距离和鸿沟,就单纯的说你动了在财报上面动手脚的小心思,咱先不说违不违规、站不站得住脚的问题,财报可是一家集团的脸面,一个人的脸面不仅体现着其如何自我要求的标准,更关乎到一个人的气节问题,在任何时候都要保持脸面的干净与真诚,这是最起码的底线;
不在财报上动手脚,不做任何具有欺骗性质的事情,所谓‘只有偏执狂才能成功’,一位企业家、一名领导者首先需要表现的就是对气节的偏执,无论发生什么状况,都不可以无所不用其极;无论面临什么样的困境,都要有坚守气节的决心和勇气,就算以后会更加艰难,也依然如此;
只有把这种气节淋漓尽致的展现出来,未来才能有好的变化,越走越顺,很多的事情,我也是经历过了才明白,只要你的出发点是好的,你就很难有坏的结果,反之亦然。
集团所谓的内部整顿,无论是冠以什么样的旗号,有利于公司治理也好,响应国家的反腐倡议也好,其实都只是表面。
本质上讲,还是回归常识,因为常识不会因为你表面的说法而被迷惑。
这个常识是什么呢,很简单,就一个原则:任何良性的整顿,不论是集团治理也好,还是带兵作战也好,都一定是先从根基好的地方下手,只有根基好的地方的地方有反应了,就像打仗一样,肯定是嫡系部队先响应,旁支看着声势出来之后在跟进的,对吧;
所以说,是不是良性的整顿,那看他下手的对象是谁就知道了。
相信集团在拿我开刀的时候也是做了很详细的背调的,既然拿我这种毫无背景资源的穷小子开刀,那就偏离了良性整顿的标准,那就是良性整顿的反面,家族企业的眼光就是短浅,就是小家子气;
得益于集团的平台,我见过的客户里做小生意的多了,自己当老板的也很多,规模大的小的都有,但他们都给自己的定位是所谓的‘民营企业家’,这些人最多的就是抱怨,抱怨自己没有这个政策、没有那个权力,抱怨自己是后娘养的没人疼,奶都是先可着国有企业给的;
我心想,难道有什么错吗?有时候这些认真应该先撒泡尿照照自己,关键是自己配吗?先撇开裙带关系不讲,那肯定是自己的孩子自己放心啊,自己养的也受自己的控制,关键是最起码了解,有些东西给了他,他会有什么样的行为;
可是,那些个所谓的‘民营企业家呢’,里面的人品质良莠不齐,数量又庞大,肯定是没有时间一一去了解的,那谁敢给?谁知道给了之后会做出什么出格的、没底线的事情来?
所谓‘德不配位,必受其殃’,于我如此,于集团亦如此,不是吗?
我很难想象如果要是让魏红集团这样的管理层掌握了真正的权力之后,所谓的道德还能不能存在。
其行为,不惜‘对中层管理者狡兔死,走狗烹’,不惜‘在资本市场上挖坑埋葬中小投资者’,不惜‘利用金钱介入司法程序’、不惜‘利用人们的弱势违法劳动法’,如此种种,还是在有限的权力之下。
如果是无限的权利呢?司法机关习惯性的认为,民众必须接受法律所推行的价值观,是啊,民众的行为是不是符合这一套价值观,很容易就能被摆在台面上、或者像我这样把我放在众目睽睽的审判庭上,来称一称、量一量、框一框;
可是,对于稍微有点权力的主体呢?比如把我送进来的魏红集团?集团所做的这些行为,更多的是在幕后的,是十分隐蔽的,但是,这种行为的性质、本质,跟当下审判我的行为又有什么不同呢?
难道就因为一种行为可以很隐蔽的被隐藏起来,性质就变了?
大家肯定以为我是疯了,在这里胡言乱语,说这么多跟自己案子无关的事情,没办法,我只能说给懂的人听”,宁致远说完,看向法官。
“辩护人有什么要说的吗”?法官问道。
“刚刚我的被告人提出了一个现象,就是当下的司法忽视了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一个重要观念,那就是‘不知者不为罪’,我想在这里再说几句来强调一下,以我一个法制工作者的身份;
所谓‘不知者不为罪’,也即‘罪过原则’,即‘无罪过不为罪’,这一点,是我国刑法最基本的刑法理论,但是它却常常被人遗忘;
所以,在这里,我必须且有义务再次提醒大家这一常识,谢谢审判长”,
宋律师说道。
宁致远看了一眼宋律师,宋律师朝宁致远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