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林陌青,成州米粮县林家村一个普通的男人。
上有三个哥哥,下有两个弟弟。
家有几亩薄田,母亲能干,其他爹爹也能够帮上些忙,在官府的补贴照顾之下,日子过得尚可。
我母亲跟夜月村的夜家关系不错,从小我便知道自己有个未婚妻。
因为年纪还小,我们并没有以相亲的情况正式见过。
只是逢年过节时,夜家伯母会带着她上门。
我爹是正夫,我有个亲哥,排行第二。
虽然爹偏向于哥哥,但对我还算不错,至少从未苛刻。
家里孩子不算少,我是嫡出,娘和爹对我很宠,我也被养得极其大胆。
在她们不知道的时候,我会偷偷过去找她。
那时候年纪小,不懂得什么叫做羞耻,只知道我和她以后注定是一家人。
既然她身为女子,没有空闲时间过来找我,我一整天没什么事干,去找她也行,反正没什么差别。
当然,我能这样,最主要因为乡下的限制其实并不多。
若无人举报,男子可以随意走动,毕竟地要管。
女人力气大,瘦弱的都能一个顶五,完全能够自己养家糊口。
可男人也得有点用,总不能只管着那些家务吧?
这里并没有强制要求男子必须要生下子嗣,但若是早些生下孩童,官府奖励不会少。
不管是为了自己的地位,还是为了奖励,这都是男人自己的想法。
家务活看着是繁复了点,可是那么多个男人分摊下来,其实并没有多少。
不过勤快的男子眼里有活,自是会在屋前屋后种些菜,养些鸡鸭鹅。
有些有点手艺的,还会打络子绣帕子卖。
价格并不高,帕子一条两到四文钱。
络子更加廉价,若是品相好,两个便能换得一文,品行一般得三个才能换到一文。
可对于大多数没有顶尖手艺的男人来说,已经是很好的收入了。
是的,正常的家里夫郎分为两类,一类体质弱些的负责家务,另一类则是能够干苦力,或是赚些钱帮妻主分担压力。
不过一般情况下,女子是不会花男子钱财的。
也就是说女子赚的钱都养家糊口,男子赚的便能够留下来当做体己。
这些规矩我都懂,每次都过去找她时。我不想给她添麻烦,基本都带着口粮。
可是她和夜伯父待我极好,每次我带去时都没能吃上,因为吃的都是她给我准备的。
我没有嫌弃家里的意思,但她给我的的确很好。
在家时,我也只是在逢年过节的时候能吃得这般丰盛。
“这样不好吧。”我脸红红的看着她。
“你跑了那么远的路过来找我,哪能让你饿着肚子,你可是我的正夫,养你是应该的,可不能把你饿坏了,我会心疼。”
小小年纪的她就懂得了疼人,那时我还不懂什么叫日久生情。
我只觉得这样的她真的非常好,长大以后我要跟她过一辈子。
“慢点吃,还有一会儿你带回去些路上吃。”
她的眼睛很好看,笑的时候好像刚刚升起的朝阳。
“很好吃。”我认真的对她说,放慢了吃东西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