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军方惯例,像这类协议,通常支持的是三年签和五年签。若是非常拔尖且特殊的那类,政审和思想过关后才会考虑十年签这种长期协议。
加入军方或进入政府服役或任职五年以上后,并有留下继续发展的意向后,则会获得特殊的七年签申请资格。
平常的发展型城池的指挥中心,作为常驻权限最高的指挥者,也就是第一指挥官,能接触到的协议通常也都只有十年签。
若是功能型城池(比如专门生产粮食的),才会对指挥高层开放特殊的十五年签。
像三十年签这种稳定的大长签,如今一般只有军事要塞的高层指挥,以及元帅亲卫队才用得着。
毕竟和指挥官签协议的对象可都是出自帝国兵部,在某些方面都算得上是精英,而且还是降衔虚权保留出列,在一定程度上还能享受到兵部内部的政策。
协议不会强求,一般双方信息都会选择在一个时候恰当的公开部分,在规定平台上让双方先进行一次线上的选择,之后再在规定的地方进行线下的一对一或一对二(最多一位契约战姬跟随)沟通。
比如开拓集市的这次,军方就许诺了洛尘星四次五年签的协议,降衔虚权前的军衔限制也上调放宽到了中校。
(协议后军衔降三级,最低降至少尉。协议后不享受现军衔待遇,按原军衔退休待遇下调一级计算。
两者原军衔低于或等于少尉则保持不变,军方?助也会因降衔幅度不同而变化。)
这个程度,是目前开拓所谓接受的最高军衔放宽程度,若是放在蓝星后方,怕是直接干到大校级别去了(那也只是针对于洛尘星个人来说)。
年轻、朝气、有天赋,心向帝国,心系帝国子民,自然非常值得帝国的投资。
如果是其他相比洛尘星没那么出彩的同年龄段指挥官,帝国此次的投资也会视情况酌情下调。
相比前两者主要作用于指挥官和战姬之间,民间常见的可就主要作用于战姬和战姬之间了。
合约战姬,也叫做合同契约战姬,主要是指双方在合法合规场所签署具有一定法律效应的电子、纸质类等合同契约,并一式四份分别交予双方签署者、官方指定单位,以及民间合法见证机构。
这个,也就类似于和平纪元末期的合同签署,只不过更合法合规化,法律细节也完善很多,基本不用担心黑心的可能,毕竟可是有历史给过那些黑心人教训。
用一种话来说...
用法律的途径来解决,是给法律一个机会,是对法律的一个尊重。
不是我必须要求你。
我尊重你,让你来办。
你办不好,我有力量解决问题。
为什么?
我有刀...
..
早期这种情况可不少见,政府也是因情节酌情裁定。
不迁怒他人且事发后立即自首的,且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基本都会酌情减轻判罚。只有那些案件情节恶劣严重、造成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的才会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