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九近来心情极佳,连马场内的喧嚣,此刻听来都如同悦耳的交响。
那次和大老板一起,与九龙城寨一位地主的秘密接触,像一道强光,刺破了眼前的迷雾,让他看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机遇。
洪爷,他名义上的大老板,对城寨那块肥肉眼热已久,这他知道。
但他王九,何尝不是如此?甚至,他的渴望更为炽烈,更为原始。
外人总当他王九是洪爷麾下最忠实的疯犬,指哪咬哪,凶悍无脑。
王九从不辩解,甚至乐于维持这副形象。
一条让人轻视的、只会呲牙的狗,往往比一个让人警惕的对手活得更久,也更容易在关键时刻,咬断主人的喉咙。
忠犬?王九心底嗤笑。或许在很久以前,当洪爷将他从泥泞里捡回去,给他一口饱饭、一个遮风挡雨之所时,他确实心存感激,愿意为之效死。但后来……
思绪逐渐飘回那段不堪的岁月。
他嗜赌如命,这是刻在骨子里的劣根性,也因此触犯了师门大忌。
他那修为深不可测的师傅盛怒之下出手清理门户,他仗着天赋异禀和师傅打斗了一天一夜,最后硬接了师傅一掌,那一击狠狠印在他的头颅上。
他侥幸逃得性命,但脑颅受损,自此便时常陷入疯癫狂乱,情绪如脱缰野马,难以自控。
那段日子不堪回首。他像一具行尸走肉,在港岛的阴暗角落苟延残喘,与野狗争食,被最底层的混混肆意欺辱嘲弄。
每一次冲突,他都游走在死亡边缘,浑身是伤,状若疯魔。
然而,诡异的是,恰恰是这无数次濒死的体验,如同一次次对大脑的残酷电击。
在意识即将涣散的刹那,他的神智反而会获得短暂的、惊人的清醒。
也是那个时候,大老板发现了他,把他捡了回去,给他饭吃,让他成为自己的一个打手,为他工作。
就像锈蚀的齿轮被强行扳动,每一次从鬼门关爬回来,他正常的时间就会多一分,对过去的记忆、对自身处境的认识也就更清晰一分。
他也越来越明白,洪爷对他的“恩情”,不过是更高明的驭下手段和利用。
他每次发疯的时候就会被洪爷用铁链子锁起来,美其名曰是怕他无法自控,伤害他自己。
但其实他是为了控制自己,他欺骗自己,让他说出了自己的罩门所在,虽然后来他不用再被狗链锁住,但却被洪爷用另一条隐形的狗链锁上了后半辈子。
王九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右眼,那里似乎还残留着隐隐的幻痛。
他嘴角咧开,露出一抹混合着嘲讽与残酷的笑容。
疯狗?很好。他们很快就会知道,一条清醒的、懂得隐忍并且找回利齿的疯狗,有多么可怕。
九龙城寨,就是他挣脱锁链,反噬所有人的第一步。
厚重的橡木门被无声地推开,一名心腹小弟侧身闪进办公室,又迅速将门掩上。
他抬眼看见王九正四仰八叉地瘫在原本属于大老板洪爷的那张宽大真皮老板椅上,脚踝嚣张地架在红木办公桌边缘,眼中没有丝毫惊讶,仿佛那本就是王九该坐的位置。
他步履自然地走近,低声道:
“大哥,事办妥了。那三个老家伙,签字画押了,他们名下的地皮,按二十元一平,全都‘卖’给您了。”
“嘿嘿嘿……”王九发出一阵夜枭般沙哑的笑声,用夹着粗雪茄的手指虚点了点小弟,“做得好!阿强,你这次是真让我刮目相看。”
他深吸一口雪茄,缓缓吐出浓重的烟雾,在缭绕的烟气中,他的眼神像发现了腐肉的秃鹫,“尤其是能找到那个自诩没有破绽的老棺材瓤子藏在澳门的私生子……啧啧,真是人不可貌相,老树开花,藏得够深的!”
那名叫阿强的小弟脸上掠过一丝得色,但立刻收敛,谦卑地笑了笑:“为大哥办事,这点小手段不值一提。”
他话锋一转,语气带上几分谨慎,“只是大哥,眼下城寨里最大的那块地皮,还在狄秋手里。那边有风声传出来,说龙卷风重伤入院了……您说,狄秋这老狐狸的仇,是不是已经报了?他们如果两败俱伤,那我们接下来是不是……”
王九摆了摆手,打断了他,脸上的戏谑和得意瞬间收敛,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混合着忌惮与算计的阴沉。
“狄秋……”他喃喃念着这个名字,将雪茄摁灭在水晶烟灰缸里,“就算龙卷风真废了,这老家伙,我们暂时也不能动。”
他从老板椅上缓缓坐直身体,目光锐利地扫过办公室紧闭的大门,仿佛能穿透门板,看到那个隐藏在幕后、掌控一切的身影。
“我们现在做的所有事,都是在洪爷眼皮子底下搞小动作。”王九的声音压得更低,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紧绷,“那老家伙是年纪大了,但拳头还没软!他手下那帮死忠,认的还是他的招牌。更重要的是……”
王九下意识地抬手,摸了摸自己的右眼,那里似乎还残留着某种幻痛,他的眼神中闪过一丝近乎本能的恐惧。
“那老东西……他知道我的罩门在哪里。”
这句话只是在他脑海里闪过,并未宣之于口。
在没有绝对的把握,没有找到彻底破解之法,或者没有创造出一击必杀、让洪爷永无翻身之日的机会前,任何对狄秋这种级别角色的轻举妄动,都可能打草惊蛇,引来灭顶之灾。
他现在吞下的每一块地皮,积攒的每一分实力,都是在为最终的摊牌做准备。
在拥有足够掀翻棋盘的资本之前,他必须继续扮演好那条“疯狗”的角色。
“现在动狄秋,就等于直接把刀递回到洪爷手里。”王九重新靠回椅背,眼神幽暗,“我们做的这一切,可不能白白给那老家伙做了嫁衣。耐心点,总会有机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