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春的阳光透过窗棂,在御书房的古卷上洒下斑驳光影。张天奇穿着褪色的红裤衩,手里捧着新修的《清水县志》,忽然拍案而起,震得案头的红薯干乱颤:“放屁!本县种的是土豆,不是瓜!”
苏清月放下手中的《农政全书》,看着他气呼呼的模样,轻笑出声:“张爱卿又在和史书置气?”
“您看这写的什么!”他将县志推到她面前,泛黄的纸页上赫然写着:“张大人治世,以土豆为剑,以农田为疆,笑谈间让天下人吃饱,敌国胆寒。后人常言:宁遇千军万马,不惹胖仙种瓜~”
“种瓜?”苏清月挑眉,“许是史官记错了。”
“记错?”张天奇瞪眼,忽然从兜里摸出颗发芽的土豆,“本县明明种的是这玩意儿!当年用土豆泥砸敌兵的场景,他们都忘了?”
“没忘,”苏清月轻笑,指尖划过他眼角的皱纹,“只是岁月流转,故事难免长出新芽——就像这土豆,埋进土里是一个模样,长出苗又是一个模样。”
他忽然泄气,瘫在圈椅里,红裤衩上的补丁在阳光下泛着柔光:“也是,只要百姓记得本县让他们吃饱过,种瓜还是种豆,又有什么要紧?”
窗外传来孩童的笑声,几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追着一只蝴蝶跑过,手里的红薯干掉在地上,立刻有麻雀扑棱棱飞来啄食。张天奇望着她们的身影,忽然想起第一次见到王二虎时,那小子也是这么瘦骨嶙峋,如今却成了三个娃的爹,腰围比他的红裤衩还粗。
“陛下,”他忽然轻声说,“还记得咱们在土豆堆里看流星的那晚吗?”
“自然记得,”她轻笑,“你把土豆堆压塌,害本宫摔进泥坑,还说‘泥中定情’比山盟海誓实在。”
“现在想想,”他挠着后脑勺,“那时的荒唐,竟成了最珍贵的回忆——就像这县志里的‘种瓜’,说不定百年后,百姓会编出更离谱的故事。”
苏清月望着他眼底的星光,忽然觉得,眼前的胖县令早已不是当年那个蹲在破庙啃辣蜜饯的少年,却又从未改变过——他依然会为了史书的一个错字较真,依然会在看见百姓吃饱时笑得像个孩子。
“张爱卿,”她忽然说,“本宫让人在御花园种了新的作物,你猜猜是什么?”
“新作物?”他眼睛一亮,“莫不是‘天上的红薯’?”
“不是,”她轻笑,命春桃捧来一个雕花瓷盆,里面是嫩绿的幼苗,叶片上还沾着露水,“这叫‘辣椒树’,能长到一人高,结的辣椒比你的手指还长。”
“妙!”他拍着大腿,红裤衩险些裂开,“以后咱们的辣蜜饯就能加双倍辣椒,让敌国皇帝辣得喊娘!”
“登徒子!”她笑骂,却在他伸手触碰幼苗时,忽然握住他的手,“其实种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还在本宫身边,继续折腾。”
他忽然愣住,看着她鬓角的银丝,忽然想起他们已经一起走过了三十载。那些年的荒唐事,如今想来,竟像土豆炖肉般温暖实在。他忽然起身,将她拥入怀中,红裤衩蹭着她的龙袍,像当年在土豆田里一样:“只要陛下在,本县就能折腾到地老天荒——对了,等咱们老得动不了,就把皇宫改成‘天下第一农田’,让孙子们在龙椅旁边种辣椒!”
“胡闹!”她轻笑,却在他怀里听见远处的童谣:“胖仙胖,红薯香,种瓜种豆闹四方,陛下笑,百姓旺,清水县里福满堂~”
窗外的土豆藤轻轻摇曳,仿佛在笑看这对传奇夫妻。张天奇望着窗外的蓝天白云,忽然觉得,所谓治世传奇,不过是一个胖县令和他的皇帝,在人间烟火里,种出了比江山更珍贵的东西——那是百姓的笑,是岁月的暖,是永远不会褪色的荒唐与真情。
“陛下,”他轻声说,“谢谢你让本县的荒唐,有了最温暖的归处。”
她抬头,看见他眼底的星河,忽然轻笑出声。御花园里的辣椒树在风中沙沙作响,像是在为这个瞬间伴奏。而他们的故事,终将在这一片沙沙声中,继续生长,永远鲜活——就像那颗永远能发芽的土豆,永远能结出新希望的红薯,在时光的土壤里,生生不息。
毕竟,当荒唐能成为传奇,当折腾能成为守护时,这样的人生,早已胜过了世间所有的波澜壮阔。而他们的爱,也将在这一场场的笑闹中,永远闪耀着最动人的光芒,直到地老天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