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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诺直接去了落雁阁。

昨日杉叔说,开染房需要大量财力和物力。

财力她没有,但有人有。

落雁阁最近的流水因为千日红十分可观,关长宏正趴在柜台上兴冲冲地拨算盘,越算心里越高兴。

他没想到薄利多销也能给店铺赚这么多银子。

甚至连周边几个城镇的顾客也不辞辛苦,跑到他店里买胭脂,更有往来行走的客商,大批量定购,等着回到老家发一笔财。

“好啊,好啊,金满贯银满筐,盖大房来首富当,”关长宏笑得牙不见眼。

一高兴,不免对其他几个空着的铺子担忧起来。

这两日又有人来询问铺子租售的事,要是实在不知道开什么店,不如租出去赚租金吧。

新来的领班道:“掌柜的,又有客人定做了两百罐千日红,今天一早上不算散客,就定出去五百罐了,程四姑娘真是我们的财神爷。”

提起财神爷,关长宏想起来好长时间没瞧见程诺人了。

“说回去研究新脂粉配方的呢,小爷都等了大半个月了,新品在哪呢?”关长宏将算盘一拨,账本一合,皱起眉头来,“别是忙着自家生意,把小爷的胭脂铺子忘了吧。”

想起何桂香提到,程诺最近常常一个人关在房间里,并没有跟她一道研究水粉,关长宏心中一阵紧张。

程诺可是店里的财神爷,财神爷要是撂挑子不干,他不得哭死。

关长宏一捶掌心:“不行,我得去程家瞧瞧,这女人干嘛呢。”

刚要出门,跟前来的程诺差点撞上。

关长宏小眼睛陡然张开:“财神……不,姑奶奶来啦,你最近干嘛去了,说好的新品呢,带来了吗?我瞧瞧。”

程诺找了张椅子坐下,一旁的店员很快倒了杯茶过来,领班切了水果,连关长宏不离身的折扇,也殷勤地递扇风给程诺纳凉。

见程诺两手空空,关长宏着急道:“小姑奶奶,你不会躲在屋子里个把月,什么也没研究出来吧?”

千日红是好卖,可没有新品推陈出新,落雁阁的热闹撑不了多长时间。

程诺喝了口茶,慢悠悠说出来意。

关长宏猛地咽了口唾沫,难以置信道:“开染坊?你要拉我一起开染坊,我没听错吧?”

关家手里有布庄生意,货都是从固定地方进,多年来赚得差价,原先家里也不是没想过开染坊,直接从源口开始,能省下一大笔钱,想了十几年也没成功,实在是开染坊容易,经营染坊困难。

钱他有,可是天底下有钱的人太多了,重要的是技术和人才啊。

这两样去哪找?

“你只管出钱和找场地,其他事不用你操心,怎么样,生意做不做,不做我可找别人了。”程诺眉眼弯弯,像是笃定关长宏不会拒绝她。

果然,关长宏立马道:“做,当然做,只要是你看好的生意,哪怕是你说倒夜香能赚钱,我也会把全镇的恭桶全包揽下来。”

“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

接下来的日子,二人分成两个队伍。

关长宏筹建资金,找寻合适开店的场所,首先需要一处占地面积不小的染坊。

瞌睡来了送枕头,城外正好有一间荒废的宅子,因为比较偏僻,加上年久失修,屋主舍不得花费过多银子,逐渐就荒凉了。

关长宏实地观察过,房子虽然有些破旧,远没到住不了人的地步。

只要稍加修缮,当作染房完全不成问题。

考虑到不久后会有染坊的帮工居住问题,关长宏准备将几处重要的屋舍派人修整,不久后再在里面添置了染布料需要用到的各项工具。

程诺这边回来一趟大梨村,将此次回来的主要目的跟村长表明。

大梨村的村长已经换成平安,老村长年纪大了,退居幕后,不是太要紧的大事,一般交给平安全权处理。

听说程诺要带领村里众人开染坊,平安第一个举手同意。

“四娘,还是你有本事,咱们村啥都好,就是没拿得出手的手艺,你瞧瞧周边几个村子,种桑麻的擅织布,临河道的擅捕鱼,村民们都有拿手活儿,只有咱盯着这一亩二分地,一年忙到头,攒不下来几个铜板。

村里如今也淹了,鹿山上新开的荒田,土地且要一两年才能肥沃起来,虽说朝廷减免咱三年赋税,可毕竟要养家糊口,外头活儿难找,大伙儿有没有一技之长,卖体力的活儿干得多吃的也多,平白还要看人家脸色过活,要是你的染坊开起来,得解决多少村民的生计啊!功德一件呢!”

村里其他男女老少也是一样的额想法,他们一拥而上,将程诺包围在中间。

“四娘,先前你家包子铺没用我,这回的染坊说什么都得有我一份。”

“还有我,”一个妇人拿出前些日子刚做好的布料,上头经过简单的染色,应该是茜草汁染旧的红,只是红色斑驳不成形,红一块白一块,但至少说明对方有染布的经验,“瞧瞧我这块布,我知道,肯定跟你染得没法比,但我这人最是勤快,只要你教教我,用不了多久,肯定给你染出又鲜艳又漂亮的颜色。”

“四娘,我力气大,开染坊少不得搬搬扛扛,我也能帮忙。”

“还有我,还有我。”

程诺将报名的村民的姓名,一一记下,等着回去筛选。

她刚从大梨村回来,关长宏那头却遇到了麻烦。

听说屋子租下来要开染坊,房主不知从哪儿得到的风声,程诺做的每个生意都能赚大钱。

立马推翻合同,要另外签一份协议,不仅将房租涨了两倍,甚至要求以低价入股染坊,想分每年的利息。

这话若是放在签合同之前,程诺不会生气,不过是生意谈不拢,上升不到人品问题。

可现在协议已经签了,他却半途撕毁。

商人最看重的“义”字算是被他踩在脚下碾压。

“清河镇这么大地方,我不信找不到一块地开染坊,大不了我把染坊开到大梨村去,那边还不需要收地租。”程诺气得很,怎么会有这么无耻的人,活该他屋子空着这么多年也租不出去。

关长宏一拍手掌,“你别说,这法子,没准真行。”

“你也觉得可以?”程诺。

“当然可以,一来大梨村是你老家,你之前不是说雇佣的帮工大多是从村里来的,这样一来小爷还不需要给他们提供住宿;二来,大梨村刚经过水灾,田地都没了,正好空出一大块地方,后山上树木多得是,大伙又都有建房子的经验,连工匠木匠都不用请,直接将工钱发给大伙儿,自家买卖不担心他们浑水摸鱼,岂不是个两全之美的好方法。”

关长宏越想越觉得,染坊建在大梨村,是最好不过的选择。

程诺第二天带着人员名单,回了大李村。

听说染坊要直接落户在村里,平安喜上加喜:“好,我这就把村里擅建房的汉子给你找来。”

程诺特地交代,挑选建房子的人手时,尽量让每家都有壮劳力参加。

当天下午平安召集一帮汉子,风风火火上山伐树去了,因为每家都有人参与,所以那些没选上的,也不会太伤心,依旧跟往常一样干着自己的活儿。

关长宏又定制大批砖瓦、门窗、石材和泥土,为了搭建一个结实耐用的染房,程诺教授众人在泥土中混入了糯米灰浆,增加粘性。

村民们的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想着是自家的生意,没人偷懒。

大伙儿的午饭由程母供应,程家人早上忙完摊位上的事,立马准备中午的食材,在榴花巷完成后,马不停蹄送往大梨村,刚好能赶上饭点。

用完午饭后,再赶回榴花巷。

没被选上的妇人也常常自发地到染坊附近帮些小忙。

程诺刚好趁此机会将她们聚集在一起,传授些染布的小技巧。

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至于每个人能领悟到多少,就得看各自的天赋。

期间,秦臻杉离开了永安县,回京赴任。

离开之前找到程诺,交代了两件事,第一是先前答应承诺的染房的证书,已经托人打好招呼,等染坊落成那日,证书便会送来。

第二,他寄给朝廷的信,用于嘉奖洪水中出力颇多的几户人家,其中就有程家和村长一家,想来不日会有回信。

最后,永乐侯夫人临走前,塞给程诺一个巴掌大小的檀木盒子。

程诺打开一瞧,里面竟明晃晃躺着十张银票,每张银票500两,共计五千两。

“这是?”程诺问。

永乐侯夫人笑道,“先说好,这钱可不是拿来帮你的,你这小丫头是有些鬼机灵在身上,婶婶最近手头上紧,就想着投资点什么东西,这不巧了,瞧上你的染坊,五千两银子是我入股的钱。

你可得好好经营,别给我搞砸了。我还等着每年躺在家里面收银子呢。”

程诺眼眶微红,她岂会不知杉叔杉婶的心意,“三婶放心,要是亏了,我把我赔给你。”

“那敢情好,你还是亏本吧,五千两银子换个女儿我还赚了。”永乐侯夫人笑得前仰后合。

突然想到什么,说道:“等这阵子忙完了,去京都玩,我家里有个女儿,跟你差不多大年纪,你的性子她一定喜欢。”

永乐侯府的女儿,那不就是书中原本的女二,秦清欢。

书中说,冯知意被秦家人找回后,跟秦清欢打了三年的擂台,最后是秦清欢技高一筹,更得秦家人喜欢,冯知意接连犯错,被秦家不容,最后赶出府。

也是在这之后遇上了书中男主,未来的太子殿下。

按理说,按照书中的时间线,秦家早该找到冯知意,加上冯知意又有重生金手指在身,只要她愿意,斗倒秦清欢还不是分分钟的事。

现在看来,是冯知意放弃上辈子的人生,主动选择了一条与书中截然不同的道路,甚至放了个生她的父母。

尊重她人命运,程诺并不想掺和冯知意的人生,可秦臻杉夫妇寻女心切,让程诺瞧着不忍心。

“之前听我爹说,你们来大梨村,是为了找多年前失散的女儿。”程诺问。

杉婶点点头:“是,找了许多年,想来那孩子是找不到了。”

程诺的话在喉咙里,想吐露又吐露不出来。

她记得原书后期,冯知意嫁给男主,秦家在朝中原本中立的身份,不得已成了太子一党,更在之后与其他几位皇子的王位争夺中,落得个全家覆灭的下场。

冯知意最后能当上皇后,除了太子对她的感情,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为了弥补秦家,做给朝堂上那些死心塌地跟随他的朝臣看的。

若这辈子冯知意不回秦家,不嫁给太子,秦家是不是就不用掺和到党争中,能安稳度过一辈子。

太子会放弃秦家这棵大树吗?

没有了冯知意,会不会就轮到秦清欢。

程诺:“或许是天意如此,听您刚才的话,清欢妹妹应该是跟我差不多的性格,不知如今许人家没有?”

杉婶捂嘴笑道:“是跟你一样,连眼光都差不多,不爱武将爱读书郎,那丫头从小野惯了,前些日子女扮男装跑去书院,瞧上了个举人少年,那孩子我跟你杉叔见了,还不错,想着再考察考察,清欢在我们身边养了这么多年,一朝嫁人真有些舍不得……”

女扮男装,举人。

那不就是书中秦清欢嫁的人吗?

书中二人结局如何来着……

太子一党为增加夺嫡的砝码,派遣秦家上战杀敌,最后尸横遍野,有去无回。

秦清欢听闻噩耗,小产伤了身子,好在之前已诞下一儿一女,丈夫也颇为争气,后来凭借自己在朝廷站稳脚跟,还给她请封诰命。

看似圆满结局,却弥补不了父母兄弟战死的下场,加上跟冯知意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姐妹关系不亲,后期的秦清欢算得上一个亲人也没了。

说不遗憾是不可能的。

要是这辈子秦清欢能早点跟心爱人在一起,冯知意不再嫁入东宫,秦家就不必战队,书中的惨状也就不能重演。

从前杉叔杉婶只是书中人物,于她而言是死是活没什么区别,可现在她们是活生生的人,是跟她相处许久的长辈,程诺做不到明知二人会陷入危险,却置之不理。

程诺道:“能被清欢妹妹瞧上,想来长得不错,又是个有前途的举人,不知家境如何,配不配得上清欢妹妹。”

“那孩子祖上有过当官的,只是如今落魄了,勉强算寒门出身,家中只有一年事已高的老母亲,长得的确出类拔萃,不然我那慕少艾的女儿也瞧不上,”杉婶说起这点,不免耳根微红,“这点上来看,清欢不愧是我养大的,跟我的喜好一样。”

“俊俏又贫穷,有上进心却没依仗,听着像是会被招赘的白面书生,”程诺捂住嘴,像是想到什么,笑道,“之前镇上书肆有人说书,其中有一则故事,讲的就是一个家境落魄的探花郎,被喜好收集面首的寡居长公主瞧上,也不管人家是否愿意,强行掳回府中,要跟人家成夫妻,最后活生生把探花郎两情相悦的姑娘逼死了……”

程诺边说边打量杉婶脸色,果然在她说到长公主三个字时,脸色陡然变了,整个人像是愣在原地,瞳孔陡然长大,好似被吓到一般。

“杉婶,你怎么了?”程诺问。

杉婶恍然回神,若不是程诺提醒,她差点忘了,京中不就有个跟话本里一模一样的女土匪。

当今陛下的大女儿,如今寡居多年的大公主,府中面首无数,最爱让人搜集长得俊俏的郎君。

陛下对这个女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若是大公主瞧上……她家清欢哪里抢得过,虽说大公主不至于要了清欢的命,可平白被人抢了情郎,清欢哭都得哭死。

杉婶一把握住程诺的胳膊,“好孩子,你提醒婶婶了,清欢年纪不小,我再栓在身边也不像样,大不了我给他们俩买一套离家近的房子,平日里见面也方便……我回去就加快两人进程,最好近日就把婚成了。”

那举子看着是个有学问的,待今年秋闱放榜,没准考中前三榜,到时想泯于众人都不成,势必会被大公主注意到。

不行不行,那是侯府瞧上的女婿,谁来都不行。

当天,永乐侯夫妇商议过后,立马赶回京都。

没一个月传来消息,秦清欢成婚了。

侯府独女嫁了个小举人的消息很快喧嚣尘上,无数举子惋惜这样的好事没落在自己头上。

“同样都是举人,朝哪个方向拜佛可以娶到侯府嫡女啊?”

“即便抱不上侯府的大腿,伯府、三品四品官员的女儿也行啊……”

“好什么呀,一听就知道那举人是去倒插门的,说得好听娶了侯府独女,实际上不过是侯府的下人,日后都得看女方脸色行事。”

“孟兄,你说呢,要是让你选,给侯府倒插门,你干不干?”一青衣书生摇着折扇,问一旁发呆的男人。

男人正是孟南洲。

夏日正暑,炎热异常,书院的学子没有心情温书,聊起八卦倒是积极。

孟南洲听到同窗们的议论,不知为何,心里隐隐有些不舒服。

不知是对方“倒插门”三个字勾起他某些不好的回忆,还是羡慕那位可以娶到侯府独女的举人。

让他选……

能娶到侯府嫡女,当然是几世修来的福气,傻子才不要。

脑子里刚转过念头,孟南洲猛地从位置上站起来,撞到书案,声音颇大,整室的同窗朝他望过来。

孟南洲自觉尴尬,忙解释:“天气太热,我去厨下弄点绿豆汤喝喝。”

“去吧,去吧。”同窗笑着点头。

待孟南洲的身影消失在拐角处,大伙儿才悄然提高议论的声音。

“你们问他作甚,他前些日子连儿子都有了,攀龙附凤的好事是落不到他身上了。”

“一直不知道他新娶的是谁家的女儿,儿子出生静悄悄的,也没请咱们去吃酒,别是拿不出手吧。”

“你傻呀,孟南洲跟上一个和离还没八个月,儿子就出生了,这孩子什么时候怀上的还用说吗?一请客不就全露馅了。”

“我三姑住在榴花巷,听说那女子姓冯,父母双亡,”说到这儿,书生越加兴奋起来,“我还听说,孟南洲的前妻也住进榴花巷了,不仅如此还开了好几家店,生意做得风生水起。”

爱听八卦是每个人的天性,聚过来听八卦的人越来越多:“修罗场啊!前妻新妻聚在一块,孟兄的日子过得真精彩!”

“难道孟南洲的前妻是故意的,不然清河镇那么大,为何偏偏住到他隔壁,是不是想着破镜重圆啊,哈哈哈……”

“那你想多了,我三姑说了,孟南洲的前妻对他半点意思都没有,前段时间还把孟南洲和他老娘打了,现在赚了钱,好马不吃回头草,更不可能了,只怕有些人后悔的胆都呕出来了。”

“哈哈哈……”

嘲讽奚落的笑声在书堂里飘落,悉数落到拐弯回来的孟南洲耳中。

他紧紧捏紧拳头,手指戳入皮肉也察觉不到疼痛。

咬着牙低头,看到的却是破旧的衣摆,洗得发黄的鞋面,他如今的日子过得比从前在程家时,还不如。

家中负担日益增重,娘和妹妹不知何时染上花钱大手大脚的毛病,每月光债务压得他喘不上来气。

原本还有冯知意可以帮他分担压力,自从身子重了后,她也不给人看病了,家里收入骤减,只靠他给书肆抄书赚取些微薄的收益,勉强养家糊口,孟南洲最近照镜子,察觉两鬓有白发了,焉知不是操心过度。

再看程四娘,离开他后,日子越过越好,摆摊不够,还开了门面,如今又跟关长宏共同经营胭脂铺子,听说连染坊的生意也做起来了。

早知如此……

早知如此,他当初何必和离。

孟南洲背靠在墙柱上,心累地长叹一口气,只能安慰自己,等过了秋闱,一切会好的。

等他考中状元,小小店铺的生意,他还瞧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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