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前提示:本章所有的内容都是在解释前文的逻辑不明之处,没有任何剧情。)
有的读者在阅读完“第353章-托普斯之死”的内容后,或许会在心中生出这样的疑问:
“作者是不是忘了主角有一个叫“凶煞灭魂”的能力了啊?”
……
凶煞灭魂:任何与你的直线距离小于x米的灵魂,每秒都将受到x点的灵魂伤害。(x为你魅力属性的绝对值。
……
凶煞灭魂,是慕北在第233章中,于属性强化仓内,凭借着-20点的魅力属性,领取到的属性突破奖励。
而更重要的一点是,凶煞灭魂可以触发「熵增之力」。
若读者是在阅读第353章时,还大致记得主角的魅力属性有这么一个特性的读者,确实会心生疑惑——
旧神形态下的主角,在给喝药水时呛着了的托普斯做海克立姆急救法时,明明直接触须缠上了托普斯;
在这种情况下,托普斯应该因为凶煞灭魂而收到灵魂伤害,进而直接触发「熵增之力」,被巨量的真伤湮灭才对啊?
这确实是个问题。
对此,我有三种解释。
第一种:
托普斯尽管当时的身体状态很差,但毕竟是一个魔法师,他的灵魂强度为他格挡掉了所有来自凶煞灭魂的灵魂伤害,进而没有触发「熵增之力」。
当然,我相信,第一种解释并不足以令读者信服。最起码,这种解释在我自己看来都是很牵强的。
于是,我又想到了第二种解释。
在解释之前,让我们先换一种角度思考:
凶煞灭魂的效果既然是使任何与慕北的直线距离小于x米的灵魂受到伤害;
那么,距离慕北的直线距离大于x米的灵魂,为何就不会收到灵魂伤害呢?
因为煞气的浓度不够。
而煞气的浓度,等于煞气总量除以煞气的作用范围。
在明白以上前提与条件的情况下,自然就能推理出,为何在第353章中,托普斯没有受到凶煞灭魂的灵魂伤害了。
魅力属性从-20点降低到-30点,慕北的煞气总量可以被近似视为提升了500倍;
种族从旧神系转变成旧神,体型从10米级别提升至了10万米级别,慕北的体积可以被粗略地视为提升了1万亿倍。
通过500跟这两个数字的直观对比,不难发现——
慕北的煞气总量的增速,远远地,远远地,远远地小于其总体积的增速。
以至于,在化身旧神后,慕北身体周围的煞气的浓度出现了跳崖式地,坠机式地下降。
注意!凶煞灭魂不管怎么说,都只是一个魅力属性达到-20点后的属性突破奖励。
不可能在慕北的体型变化程度有那么大的情况下,依旧按照技能原本的描述,给所有接近了慕北x米的灵魂造成x点的灵魂伤害。
别的小说我管不了,但在这本小说中,不可能出现这种明显违背了质能守恒的现象!
(如果不小心出现了,那一定是我没意识到,这时就需要读者们@古神支配者,来提醒我了。)
总之,在上述情况下,凶煞灭魂如果想要继续造成x点灵魂伤害,可以是可以,但作用范围必须缩小20亿倍;
而如果硬想要维持x米的作用范围,那也不是不行,但伤害量必须相应地缩小20亿倍!
以上,便是第二种解释了,看完后,或许有的读者会想:
“作者,作者,你刚才的计算和逻辑都很严谨,但还是太复杂了,有没有什么不需要计算就能理解的解释呢?”
有的,我亲爱的读者们,有的。
在想到完第二种解释后,我有连续想了好几章的时间,想到了第三种解释:
在第233章中,我没有明着写出“凶煞灭魂”这个奖励到底是主动效果还是被动效果。
虽然在文字描述上,这个属性特质看起来像是个被动效果,但实际上这是很难界定的。
若真是要说个明白,我会称其为拥有主动特性的被动效果。
“拥有主动特性的被动效果”,读起来似乎有种左右脑互搏,脑袋尖尖的感觉,但其实不难理解——
任何接触到慕北煞气的灵魂,都会收到灵魂伤害,毫无疑问,这是一种被动效果。
但是,慕北如果可以很好地控制自己的煞气,那么“凶煞灭魂”这个在文字描述上是被动效果的特质,就会拥有了“主动”的特性。
那么,在第353章的时候,作为一个LV.50的「能量操纵宗师」,慕北能否通过对自身煞气的控制能力,让托普斯免于凶煞灭魂的灵魂伤害呢?
当然能啊!
好的,以上,便是我对于第353章的“逻辑问题”的三种解释了。
……
这写着写着,一个问题的解释就写了差不多一千五百个字儿。这要是放在正文里,大抵上是要被说灌水。
其实,我也不想灌水,但有的时候吧,写着写着,不小心就写了一大堆内容出来。
在写前三卷的时候,这个问题我是一点都意识不到的,现在意识到了一些。
于是在第5卷中,有些解释起来很影响行文和阅读节奏的问题,我要么就不解释,要么就少解释,要么就像现在这样放在非正文卷中解释。把意思传递到位就行,不会想前面三卷那样解释地详细。
另外,在写这第五卷的同时,我也在不断对前第三卷的内容进行删减,有些原本4000字以上的章节,被我一通删后连2000字都没有了;而第三卷最后几章的初版大都超了8000字,每一章都被我删了2000~4000字。
还有,在第2章(第一卷第2章)的结尾,我新加入了自己对于智力属性与“智商”之间,没看过但感兴趣的老读者可以看一下。
另外,第2章中还有一个问题需要解释清楚:
秩序乐园在给主角在觉醒天赋的过程中,给慕北的体质加了1点,然后就要2000乐园币作为成本费,还收了200乐园币作为利息。
或许,在不少读者看来,200乐园币的利息也太夸张,太黑了吧,太不合理了!
但是,作者的大学专业是学金融的。
——在我看来,这200乐园币的利息不仅不贵,反而是太过便宜了主角。
就这一问题我近两天准备在第一卷的结尾,像这章一样单开一个非正文章节解释。(第一卷的问题,就不在这儿解释了)。